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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争当好职工、奉献中国梦”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|
发布日期:2014-11-24 信息来源: 点击量:163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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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乡(街道)、园区、产业(局、机关)、南部商务区工会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充分发挥工会“大学校”作用,加强对职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激发广大职工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、自觉践行中国梦的热情,根据上级工会的工作安排,区总工会决定举办“争当好职工、奉献中国梦”全区职工征文比赛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文主题
本次征文活动以“争当好职工、奉献中国梦”为主题。
二、征文要求
征文内容要紧扣主题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撰写作者的学习体会、奋斗经历以及身边的感人故事,抒发劳动者美好的情怀、感悟和梦想,征文体裁、字数不限。
三、征集范围
凡在本区工作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参加。
四、征集方式
要求各单位在组织征文评选活动基础上,选送3-5篇精品文章参加全区范围的评选。
五、评选奖励
本次征文比赛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,同时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“争当好职工、奉献中国梦”征文比赛。部分优秀征文将于2014年6月起至2014年10月在鄞州工会网、《宁波工运》、《东南商报》“争当好职工、奉献中国梦”征文比赛专栏上刊登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投稿须知:作品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,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一并报区总宣教法工部。联系人:李幼微,联系电话:0574-87521071,邮箱:314631922@qq.com。所有投稿均请注明“争当好职工、奉献中国梦”征文比赛字样,截稿时间至2014年4月30日止。
2、所有参赛作者要求一律使用真实姓名,并请注明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。来稿要求原创,不得对他人已发表作品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构成侵犯,违者一经发现,取消参赛资格。
3、每位参赛者限交1篇参赛作品。
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,周密安排,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与,力争创作出一批有思想性、时代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。
附:鄞州区“争当好职工、奉献中国梦”主题征文活动汇总表
宁波市鄞州区总工会
2014年4月3日
附:
鄞州区“争当好职工、奉献中国梦” 主题征文
活动汇总表
所属辖区:
注:此表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区总工会宣教部。电话:8752107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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